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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治理保护,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建议

时间: 2018-08-09 阅读次数: 字体: [ ]

   

  习近平总书记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扎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绿化提升工程等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全区环境质量总体稳中有升。但是,由于过去粗放式发展导致的部分结构性、区域性环境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相当差距,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补齐短板的关键期。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产业粗放发展遗留问题化解难。城镇化快速发展与原有工业布局之间出现了矛盾,如印染、化工企业防护距离不够,气味扰民现象时有发生,与城市功能定位、生态红线保护不协调,环境信访压力持续加大。根据南通市产业布局规划,我区化工、钢丝绳、印染行业无规划园区,因此不仅城镇化发展与产业布局的矛盾无法解决,亦无法落实三大行业进区入园的要求,三大行业在我区面临生存困境。

  二是水环境治理达标难。从监测数据来看,省考、市考断面考核达标率较低。主要是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农村畜禽养殖、种植业等农业面源污染造成总磷和氨氮超标,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

  三是空气质量改善遇到新瓶颈近年来,臭氧浓度持续上升,已成为空气污染的首要因子。作为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VOCs治理缺少标准、缺失规范。清洁原料替代项目进展较慢,船舶、涂装、印刷、家具等行业因技术、成本、市场因素影响,项目推进动力不足。

  四是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仍然不足。金属表面处理、钢丝绳、铝电极箔等行业产生的废酸、污泥等危险废物需依托区外资质单位处置,区内无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企业暂存量大,环境风险隐患和环境监管压力大。

  五是农业面源污染不容忽视。农业生产中过量施用农药、化肥、农膜,畜禽粪便治理设施不配套、综合利用率低,粪污直接下河现象比较普遍,导致我区相当部分河流总磷、氨氮偏高,农村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甚至造成局部地区水质恶化。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把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这些重要战略思想,带来了发展理念和执政方式的深刻转变,为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推动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和全局性变化,认识程度之深、治理力度之大、政策举措之实、执法督察之严、环境改善之快,都是前所未有。

  因此,要站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政治高度,紧紧围绕区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的“突出生态优先,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城市绿洲”的总体目标,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着眼转变发展方式、增进民生福祉,以铁的决心和意志,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综合治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打造南通生态文明新样板,让通州城乡更美丽,全面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从根本上为生态环境减负。

  1.优化空间结构。坚持空间管控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大力推行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多规合一”。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科学合理、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着力提高开发水平,坚决守住开发强度的警戒线。调整优化全区生态红线区域,完善监管考核和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限期关闭和搬迁红线区域内的违法违规项目。

      2.优化能源结构。严格落实煤炭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大幅削减非电行业煤炭用量,对所有新、改、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行减量或等量替代。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积极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推广绿色建筑、新能源汽车等环保产品。

      3.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产业化,推动高新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园区。认真落实《南通市通州区“三河三行业”整治总体方案》,按照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重组一批的原则,大幅淘汰印染、钢丝绳、化工“三行业”落后产能,“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

      二、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习总书记讲:“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我们在加强环境保护过程中,实际上强调既要打攻坚战,又要打持久战,问题的积累不是一天两天,要把它解决也绝非一夜之间。因此,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我们还是要非常讲究策略和方法。一方面,对一些违法违规、污染环境的企业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但另一方面,也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一厂一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以,我们要认真落实省、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行动计划”,有效提升污染防治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1.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燃煤污染治理,巩固燃煤小锅炉整治成果。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制度,大幅削减石化、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实施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水性涂料“替代”计划。出台淘汰高污染车辆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开展港口、码头物料堆场扬尘专项治理。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制。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水平,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落实。

      2.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河长”“断面长”“湖长”水质改善责任制,扎实开展重点断面整治达标工作。强化对主要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批和监管,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完善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监管机制,限期关闭搬迁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大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严格执行畜禽禁养、限养政策,加快推进规模化养殖场粪便收集、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对治理不达标、严重污染水体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限期关闭或搬迁。加快发展循环农业,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构建种植业尾水及农田地表径流的生态拦截屏障。

      3.有力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实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突出加强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的风险管控,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

      4.努力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城乡生态环境直接关系到我们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要进一步明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按照习总书记振兴乡村战略的要求,坚持城乡污染防治并重。着力治理薄弱地带脏乱差问题,研究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置问题。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完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加快提升城市宜居品质。大力实施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健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最新修订的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1.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细化网格监管方案,落实定期巡查、问题查处、沟通反馈、监督考评机制,确保日常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真正把“环境监管网”织牢织密。对污染举报居高不下、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2.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规范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受理程序,提高侦办、鉴定、起诉、判决效率,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环境犯罪行为。鼓励环境公益诉讼,设立公益诉讼基金,坚决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3.加大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通过限制市场准入、限制融资行为、停止政府优惠政策、执行惩罚性水价电价等惩戒措施,进一步提高排污单位及其法人的环境违法成本。以实施环境保护税法为契机,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差别化环境政策,发展绿色金融,健全失信联合惩戒、环保黑名单等机制,督促企业把环保责任落到实处。

      4.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能正确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和责任的,加强污染防治考核,实施追责机制。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全面形成政府坚持生态导向、企业坚守环保底线、公民践行低碳生活的社会风尚。

      四、进一步深化环保制度改革。习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提供可靠保障。我们要认真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突出加强环境经济政策的激励和约束,切实增强各类责任主体自觉治污的内生动力。

      1.建立与污染物排放总量直接挂钩的财政政策。各镇(区、园、街道)根据辖区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向区财政缴纳费用,区财政根据各地减排任务完成和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向地方财政返还一定比例资金,返还和结余资金专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并设立环境质量达标奖,切实做到多排多交、少排少交、奖罚分明。

      2.深化水环境区域双向补偿制度。出台《通州区水环境区域补偿考核细则》,进一步强化“谁超标、谁补偿,谁达标、谁受益”的导向,筑牢防治跨界污染的经济“闸门”。

      3.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结合排污许可制改革,开展新、改、扩建项目排污权有偿取得,现有排污单位逐步实现排污权有偿取得。加快推进排污权交易,建立完善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体系。

      4.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从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入手,逐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着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不合理局面。

      5.推进绿色金融制度改革。建立区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种子”作用,引导更多的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保领域。积极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运用保险工具促进环境风险管理。

  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是民心所向。共同建设美丽通州,让绿色成为通州城市最靓丽的底色,我们相信坚持绿色发展,只要政府、企业、公众都积极行动起来,我们通州在创造经济奇迹的同时,一定会创造出生态奇迹,使青山常在、清水常流、空气常新,让通州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用蓝天白云装扮美丽中国的梦想就一定能够实现。

   本提案被区政协第十三届第二次大会列为一号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