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通州区委员会与社员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联系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调动九三学社社员参政议政和服务社会的积极性,加强九三学社通州区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委)与九三成员所在单位的联系,制订本制度。
二、联系活动由社区委负责牵头,邀请中共通州区委统战部、组织部领导参加。
三、社区委主委和负责组织工作的副主委具体负责联系工作,副主委和相关支社领导共同参与联系工作。
四、社区委以走访和座谈的形式,每年一至二次与社员所在系统或单位的中共党组织进行工作联系。
五、社区委向社员所在系统或单位中共党组织通报社员在九三学社参加组织活动、参政议政等方面的情况,听取社员所在系统或单位中共党组织对社员在本单位的学习、工作等情况的通报。
六、社区委与社员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共同关心九三社员,及时帮助解决其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七、对本职工作成绩显著、参政议政能力较强,表现突出的社员,九三通州区委向区委统战部、组织部、社员所在系统或单位中共党组织提出培养和使用的建议。